[国资国企改革]什么是差别准备金率制度?

什么是不同准备金率准则 不同准备金率准则,是指对金融组织存款准备金率与其本钱充足率、财物质量情况等方针挂钩。实施不同存款准备金率准则能够束缚本钱充足率缺乏且财物质量不高的金融组织的借款扩张。中国人民银行于1984年开端专门行使中央银行功能时,即树立了存款准备金准则。近年来,对本钱充足率低于必定水平的金融组织,央行对其存款准备金率曾多次不同调整。

不同准备金率准则的内容 实施不同准备金动态调整办法,是活动性总量调理与微观审慎方针结构相结合的表现,经过总量调控和个别危机差异的结合,将起到加强活动性经营管理、引导信贷合理投进的作用。此前周小川在央行网站上曾刊文指出:微观审慎方针结构是一个新概念,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结构,其重要方针是保护金融安稳、防备体系性金融危机,其重要特征是树立更强的、表现逆周期性的方针体系,重要内容包括对银行的本钱要求、活动性要求、杠杆率要求、拨备规矩,对体系重要性组织的特别要求等方面。

不同存款准备金率准则的重要内容是,金融组织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与其本钱充足率、财物质量情况等方针挂钩。金融组织本钱充足率越低、不良借款比率越高,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就越高;反之,金融组织本钱充足率越高、不良借款比率越低,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就越低。

实施不同存款准备金率准则能够束缚本钱充足率缺乏且财物质量不高的金融组织的借款扩张。此项方针调整不影响企业和居民的经济生活。考虑到我国各类金融组织变革进程的差异,没有实施股份制变革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暂缓执行不同存款准备金率准则。

准则实施后,本钱充足率低于4%的商业银行将向人民银行多缴存款准备金,相应缩短了其借款总量,必定程度上束缚了危机类金融组织扩张危机财物。因而,不同存款准备金率准则的实施,对保护区域金融安全和促进金融市场合理有序发展提给了必要的外部束缚和强制监管。
发布于 2024-02-20 0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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