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家金融方针的履行机构,具有国家性质。
我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PBO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银行,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其主要责任为保护钱银的安稳和金融商场的安全,监管我国的金融体系。
我国人民银行的功能
1、拟定和履行钱银方针。我国人民银行担任拟定和履行国家的钱银方针,经过调控钱银供应量、利率和汇率等东西来保护经济增加和价格安稳。
2、保护金融安稳。我国人民银行担任经过监管金融机构、办理金融风险和保护金融商场安稳来保护整个金融系统的安稳。
3、办理国家外汇储备。我国人民银行担任办理国家外汇储备,保护国家的外汇商场安稳和钱银方针的履行。
4、发行和办理钱银。我国人民银行担任发行和办理钱银,包含人民币及其它通用的钱银东西,确保钱银的供应和流转。
5、币制变革。我国人民银行担任币制变革的推动和施行,包含钱银单位、钱银称号、钱银形状、钱银标志等方面的变革。
6、支撑金融体制变革。我国人民银行担任支撑金融体制变革,包含银行、证券、稳妥等金融商场的变革和开展。
我国人民银行的效果
1、保护钱银安稳:担任办理钱银方针,拟定钱银方针方针和施行办法,使钱银供应量与经济实践需求相适应,保护钱银安稳。
2、促进金融开展:为保证金融系统的安全、安稳和健康开展,标准金融机构的活动,经过建立和完善钱银信贷、证券、稳妥等商场,促进金融业开展。
3、保护金融安全:掌握国内和国际经济金融局势,防备和化解金融风险,防备和应对经济金融危机。
4、办理外汇储备:办理全国的外汇储备,担任钱银和汇率的办理和监管。
5、保护金融次序:监管金融机构的运作,促进金融次序的标准和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