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缴纳配资巴士残疾人基金(小微企业不用交残疾人基金)


一、残疾人工作保障金归于税金及附加吗?

残疾人工作保障金不归于税金及附加,应列入管理费用核算。主要从如下两方面剖析:

(一)参阅管帐文件(以下两个文件均已废止,但实务中仍参照实行)处理

1、财会字〔1995〕10号

企业按规则核算出应交纳的残疾人工作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工作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工作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敷衍款--敷衍残疾人工作保障金”科目;实践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工作保障金”或“其他敷衍款--敷衍残疾人工作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财综字〔1995〕5号

企业、城乡团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切体和工作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出入结余中列支。(二)参阅残疾人工作保障金的归属性质剖析

《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告诉》(财税[2014]122号):

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交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越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交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越9万元(含9万元)的交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水利建造基金、文化工作建造费。

2、自工商挂号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组织残疾人工作未到达规则份额、在职员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工作保障金。

3、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有关部门依法实行功能和工作开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组织。

可见,残疾人工作保障金归于政府性基金。

参照实务中的一般做法,企业一般将上缴的政府性基金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二、残疾人工作保障金征收怎么规则?

《残疾人工作保障金征收运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则如下:

第六条 用人单位组织残疾人工作的份额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员工总数的1.5%。详细份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践情况规则。 用人单位组织残疾人工作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份额的,应当交纳保障金。

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工作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定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践付出的薪酬不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组织的残疾人工作人数。

用人单位组织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工作的,依照组织2名残疾人工作核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组织的残疾人工作人数。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组织残疾人工作未到达规则份额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员工年平均薪酬之积核算交纳。核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交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员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的组织残疾人工作份额-上年用人单位实践组织的残疾人工作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员工年平均薪酬。

用人单位在职员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定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差遣用工的,计入差遣单位在职员工人数。

用人单位组织残疾人工作未到达规则份额的差额人数,以公式核算结果为准,能够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员工年平均薪酬,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员工薪酬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员工人数核算。第十六条 自工商挂号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组织残疾人工作未到达规则份额、在职员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根据《关于撤销、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18号),自工商注册挂号之日起3年内,在职员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员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规模后,工商注册挂号未满3年、在职员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下时期内按规则免征残疾人工作保障金。】三、税金及附加的规模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管帐处理规则>的告诉》(财会(2016)22号):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运用税、车船运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发布于 2023-11-17 15: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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